尊敬的资阳市市委书记: 您好!我是一名08年的大学毕业生,姓名叫朱远冬。由于当初读大学时将户口转到学校,如今毕业将户口转回,我原本是安岳县护建乡4村3组的农村户口父母也 都是农民,当初转走时我们当地派出所并没有告知我转出以后就不能再转回农村户口,大学毕业后我把户口转回老家,当时户籍民警说只能转为居民户口,当时也没 想那么多,也就转为居民户口了。到后来才发觉不是农村户口不就没有土地了吗,而且我毕业到现在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一直在老家住着,我本来就是农村人, 而且现在也无工作,不给我上农村户口我觉得很不公平,农村学生本来家庭就贫寒,现在读书出来找不到合适工作的也很多,没有工作就只能务农,而派出所不给上 回农村户口,那我岂不又没有工作又不是农民,就连务农的资格也没有,这是什么政策呢,我去咨询当地派出所,他们说是上面下来的政策,我要求看相关政策,当 地派出所却拒绝,请问这合理吗?还有就是,外出读书因读书需求将农村户口转出就不能在转回农村,这样对农村学生公平吗,对没有找到工作的农村学生公平么? 而且具我了解到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规定: 自 2003年起,被四川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其户口可根据自愿的原则,选择在原籍保留或按原有规定迁入就读学校。户口在原籍保留 的农村籍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城镇户口手续。被省外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四川籍新生,其户口按录取院校所在省、市、自治区 的规定办理。 户口在原籍保留的大、中专学生毕业后,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录、聘 用手续或劳动合同)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转移和落户手续。户口迁入学校的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可迁回原籍也可 在原就读学校保留两年。 对其中入学前系农村户口,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一年以上的(含一年),经原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研究生的户口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而我现在去当地派出所办理转为农村户口,户籍民警却不给我办理,书记,请帮帮我吧! ------------------------------------------------------------------------------------------------------------------------------------------------------ 安岳县公安局 关于网友咨询将户口转回原籍落农村户口相关情况的 回 复 “朱远冬”网友: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户政工作的关注、支持。关于你在《资阳网》“我有话对市委书记、市长说”专栏中咨询户口能否转回原籍、转为农村户口的问题,县委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县公安局调查处理。我局户政中队针对你所咨询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政策规定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的有关规定,允许2003年以后(含 200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1年以上的(含1年),经原籍村民委员 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除此之外,在没有新的规定之前,一律不予批准。“从事农业生产”是指“有土 地耕种,并实际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2009年7月8日,《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的意见》再次重申了城镇居民要求转为农村居民的问题,其《意见》规定仍按照川办发〔2003〕4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处理情况 如果你毕业后未居住在农村家中从事农业生产满1年,按照现行户口政策就不能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 如果你的情况符合大中专生毕业回原籍落农村户口的条件,请严格按照办理流程,提供所需资料,完善非转农手续。需提供材料:①申请书;②报到证;③人 事局出具无工作的证明;④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常住人口登记表;⑥村委、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土地未征用证明;⑦入学前农村户口注销的居民户口薄内页或 注销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⑧调查核实材料;⑨户口迁移审批表。办理流程: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派 出所受理调查核实→县局户政中队审核→县局分管副局长批准同意→返回派出所办理非转农手续。 再次感谢你对户政工作的理解,欢迎继续监督、支持户政工作,祝你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安岳县公安局 |